索引号: | 01410330X/2022-00130 | ||
发布机构: | 政府办公室 | 成文日期: | 2022-09-08 |
信息名称: | 关于公布《新沂市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》的通知 | ||
文号: | 新政办发〔2022〕12号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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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公布《新沂市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》的通知
关于公布《新沂市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》的通知
各镇人民政府,各街道办事处,马陵山景区管理处,新沂经济开发区、锡沂高新区,市各直属单位:
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,推进依法、科学、民主决策,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,根据国务院《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》和《江苏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》等规定,现将《新沂市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》予以公布,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严格落实决策程序。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当严格按照国家、省、市关于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的要求,认真落实公众参与、专家论证、风险评估、合法性审查、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,确保程序正当、过程公开、责任明确。
二、加强决策档案管理。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制度,对决策立项和决策过程中形成的法定程序及证明材料及时整理归档,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。
三、动态管理事项目录。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,因工作需要新增或调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,承办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程序提请调整。
附件:新沂市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
新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
2022年9月8日
附件
序号 |
决策事项 |
承办单位 |
1 |
新沂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 |
新沂市动迁办 |
2 |
新沂市“十四五”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 |
新沂市交通运输局 |
3 |
新沂市白马河采砂规划 |
新沂市水务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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